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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联发〔2008〕3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长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公司)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级团组织: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人才强国战略,表彰和宣传一批具有时代特色、代表当代青年成长成才方向的优秀青年典型,促进大批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青年在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的实践中奋发成才、建功立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决定,联合开展第四届“长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1990年5月1日以前出生)至39周岁(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长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4.能够充分发挥党员、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移风易俗,倡导新风,热心公益事业,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组织领导
“长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等单位联合主办。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团县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的负责同志、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审定委员会。推荐单位与评选审委员会共同完成评选工作。
三、 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四届“长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推荐人选、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推荐人选(3月25日至4月11日)
各推荐单位根据下发的评选意见的要求推荐1至2名本乡镇、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并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4月12日至15日)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乡镇、界别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4月16日至23日)
通过新闻媒体将20名候选人及事迹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网上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在7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4月23日至25日)
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组委会聘请有关方面人士作为评委,召开评审会,听取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的报告;听取网站对候选人反馈意见的报告。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结合先期进行的各推荐单位的投票结果,计算出每一位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得票数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四届“长阳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四、表彰奖励
拟于“五·四”期间以主办单位名义对第四届“长阳十大杰出青年”进行集中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推荐工作,努力使评选工作成为举荐杰出青年典型、宣传杰出青年事迹、推动我县三个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
2.在推荐确定候选人时,应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注意兼顾不同界别、不同层次的青年代表,并多方征求意见,使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以推荐出本乡镇、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业绩最显著、社会贡献最突出的杰出青年代表。
3.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须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考察结束后,团组织负责人要召开会议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600字以上的考察推荐意见(加盖团组织公章)。
4.推荐人选需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各4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2张(一式一张)。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正本各3份,复印件30份,并提供电子版材料。推荐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均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的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乡镇经团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
5.推荐单位推荐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荐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6.候选人确定后,有候选人的推报单位负责制作反映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个人资料带,录像带要求使用专业制式,片长3分钟左右,并附解说词文字稿。
7.各推荐单位要在4月11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荐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到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8.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杰出青年的先进事迹,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奋发成才、建功有为。
9、未尽事宜与团县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熊 艳 联系电话:5322201 13872638522
附件1:第四届“长阳十大杰出青年”组委会名单
附件2:第四届“长阳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第四届“长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委会名单
主 任 委 员: 吴 凯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委员: 洪丕源 县长助理、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委员: 李国全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覃德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雷明金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忠列 县人事局局长
田国亮 县财政局局长
覃远茂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闫洪南 县计生局局长
李 萌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宋方军 县公安局政委
伍雪松 团县委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伍雪松同志兼任。
附件2:
第四届“长阳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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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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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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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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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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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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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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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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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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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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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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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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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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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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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及
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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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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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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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主管部门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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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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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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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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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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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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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
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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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
主题词:第四届 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 通知
共青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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