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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市镇第七届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0-13   点击次数:

为确保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镇委办公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届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农村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途径,对于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镇第七届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公推直选,全面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实行村级班子交叉任职,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级班子,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基础。

二、选举原则

(一)加强党的领导,搞好宣传教育。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要积极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始终,充分运用会议、广播以及村务公开栏、标语和致村民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宣传选举的目的、意义、原则、程序、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发动,使干部群众了解选举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调动广大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在选举开始阶段,要将《致村民公开信》发至每个村民,并通知外出务工经商的村民尽可能回村参加选举;在选民登记阶段,要讲清民主选举的意义,教育选民积极参加登记;在提名确定候选人阶段,要宣传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选民参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竞选,采取选民直接提名的办法,产生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教育选民依照候选人条件提名候选人,克服家族、个人利益等干扰因素;在投票选举阶段,要让选民了解投票的程序和办法,教育选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确保选举一次成功。

(二)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必须坚持直接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竞争、平等和公开原则,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要防止宗族势力或恶势力对选举的干扰,坚决制止和查处候选人的贿选行为,确保选举依法进行。

(三)坚持精干高效,提倡交叉任职。原则上书记主任“一肩挑”,村级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职数控制在5人以内。除书记主任外,其他班子成员能兼任组长的要兼任组长。按照中办发[2002]14号文件关于“四个提倡”的精神,实行拟推荐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竞选成功后,再推荐为党组织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再推荐为党组织书记人选。其他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党员的,尽量推荐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四)保障妇女权益,实行“设岗定位”。要保障妇女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中妇女要有30%以上的比例;在规定职数内,应设立一个妇女委员的职位差额选举。

三、选举方法和步骤

全镇第七届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启动,到11月中旬全部结束。全镇统一将118日定为村民委员会选举日。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一并安排,分步实施,同期到位。整个选举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成立选举工作机构(926以前)

924前,镇、各村党组织、村委会分别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925前,各村召开村级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参加的会议,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并由村民代表会议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选举委员会人数应为单数,可按不少于“村民小组数+5来确定,并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

926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代表村民会议,按照分配到组的名额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参会的户代表须超过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数,推选会议才能有效,推选才能进行。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下,村民委员会汇总各组推荐名单,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推选其中一人主持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乡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务自行终止;对不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经大多数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以终止其职务,其缺额可另行推选。

2、培训骨干、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928以前)

镇、村两级分别召开选举工作培训会,对指导组、工作专班、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级班子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选举工作的各项具体规定和具体程序,掌握操作的具体方法,确定并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

3、对村级班子进行民主评议、考核和财务审计(930前完成)

镇党委组织考核工作专班,到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听取村级班子成员述职,重点内容是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和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情况,然后对每名班子成员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公布测评结果,并对班子成员进行考核。

镇政府组织财务审计组,对各村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于930日前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

4、选民登记、张榜公布选民及发放选民证(10115日)

凡年满18周岁(1990118日零时以前出生)的本村村民,除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被羁押和无法表达意志的人员外,均应进行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对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应进行认真审核和确认,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并在1015日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发布公告,公布选民名单。对外出务工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托其近亲属与其联系,并在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聘请换届选举联络员,通过电话、信函、互联网等联络方式进行登记,并办理委托代投手续。对户口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并尽了村民义务的,经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和未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的证明,可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对外出2年以上的选民,经通知不能回村参加选举又未委托其他选民代其行使选举权的,以及全家外出、无法通知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计算在本次选举的选民人数内;在选举日前20天因婚姻家庭关系居住本村并具有选民条件的,不论其户口是否迁入,准予登记;经医院或家属认可,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不予登记;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期间因各种刑事犯罪案、经济犯罪案而被羁押,已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村民,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不予登记。在本村内居住的非农户口的村民是否有选民资格,由各村选举委员会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发布公告确定。

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有异议,在选举日的15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10日前作出纠正或解释。在选举日20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确定无异议的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发送到选民手中。

5、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101618日)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投票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并发布公告,公布村民代表名单。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少于25人,一般不超过50人,具体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按全村户数比例分到各村民小组,引导村民将有群众威信的党员推选为村民代表,并推选一定数量的女代表,对新当选的村民代表要落实联系户,颁发代表证,并报镇政府备案。

6、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做好候选人提名的准备(101920日)

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职数、职位、交叉任职方案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及提名办法。村党组织按职位设置,由35人组成,一般按1名书记、2名委员或1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委员设置;村民委员会按职务设置,由35人组成,一般按1名主任、2名委员或1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设置,委员的具体职务由镇人民政府建议,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总职数不得超过5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候选人职务、提名办法、提名时间、地点和要求分别发布公告,通知全体选民。同时,在党员大会上分发推荐票,由党员推荐下届村党组织书记及委员候选人。

7、村民推荐村党组织成员初步候选人、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102124日)

分别按村党组织、村委会职位、职务设置印制等额提名推荐票,召开村民大会或分组召开村民会议,按一人一票由村民直接推荐村党组织成员初步候选人,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必须由本村过半数选民按职务一次性等额提名,秘密写票,按得票相对多数和差额的原则,按职位确定正式候选人。确定的正式候选人按提名职务和得票顺序,在10  25日前公布。村党组织成员初步候选人推荐名单、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及得票情况报镇党委备案。

8、正式候选人竞选(1025116

正式候选人竞选活动可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在选举大会上集中统一进行竞选,另一种是组织候选人在各村民小组巡回演讲。竞选活动要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和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坚决制止贿选等违法行为。候选人主动弃权的要在选举日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递交书面声明,候选人缺额的要按提名得票数顺序递补,并公布调整后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9、选举大会准备(1137日)

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并分工负责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一是印制选票。按上级统一的票样将各种职位候选人印在一张选票上,候选人按职位、职务和提名得票多少排序。印制的选票数与本村登记选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二是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外出务工的选民不能回村选举的可由在村的直系亲属委托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造册登记,发给委托证并在被委托选民的选民证上注明。三是决定投票方式。可采取召开选举大会与设置投票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四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向村民发布公告。五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六是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写票间,制作票箱。选举大会会场悬挂会标,设置主席台,安装音像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每组设立一个领票处并按50人一个设立秘密划票间,主席台前放置2个投票箱。七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准备选民登记册,用于选票发放核对;绘制放大选票票样;书写大会议程和选举大会纪律;准备选举结果报告单和当选证书、选举大会工作人员工作证、国歌磁带、票箱封条、计票用的黑板、粉笔、纸张等物品。八是安排、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验证登记员、发票员,负责秘密写票间、票箱人员,代写处代写员,唱票、计票、监督票员,维持选举大会秩序人员和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

10、召开选举大会、投票(118

召开选举大会,全体选民持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

选举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1、清点到会人数;2、宣布大会开始;3、奏国歌;4、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5、提名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6、所有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并回答选民提问;7、检查并密封票箱;8、启封、清点选票;9、讲解选票;10、验证选票;11、秘密写票;12、投票;13、销毁剩余选票;14、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15、检验选票;16、公开计票;17、当场公布结果;18、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19、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另外,村民选举委员会于三日内,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名单。

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3人时,应当场另行选举,可采取不宣布大会结束,当场进行第二轮投票选举的办法,也可以在15日内再进行投票选举。另行选举时,《村委会选举办法》规定:由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少于参加投票的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11、确定村党组织候选人(11911日)

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情况及各村确定的村级班子职数,上届村党组织根据多数党员及村民的意见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并报镇党委审查同意。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根据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组织考察情况,可以等额确定,也可以差额确定,其他委员应按照不少于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12、选举村党组织班子成员(111215日)

召开全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村党组织书记及其他委员。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组织书记或推选1名主持人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13、报批(111618日)

各村将选举村党组织结果报镇党委,镇党委下文批复。同时,镇人民政府将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结果以文件形式通知各村。

14、工作移交(111618日)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主持下,上届村“两委”班子向新一届村“两委”班子移交工作。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项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工作档案及其他遗留问题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15、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推选各村民小组组长,选举产生村党总支下设的支部委员会(111618日)

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治保调解、妇女等专门委员会;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各村民小组组长;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各村民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设村党总支的,应在推选村民小组组长的同时,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16、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111618日)

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选5-7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再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被推选为两个小组成员)。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并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造册上报镇人民政府。

17、建章立制(111620日)

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党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内务管理。

18、培训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112025日)

全镇采取“流动党校送课下基层”的方式,以镇为单位对新一届村级班子成员进行岗位培训。

19、总结归档(112025日)

在驻村工作组主持下,召开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总结选举工作。整理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候选人竞职承诺、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建立选举工作档案。新当选的村干部提交免冠电子登记照片(像素不低于300万,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镇建立村干部电子档案,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备案。

20、检查验收(112630日)

选举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将对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及标准:所有的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合法有效,组成新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每个职位、职务都有差额,无指定、派选现象;无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现象,无弄虚作假现象;健全了村民自治组织,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制定了任期目标责任制,村民对选举结果满意;镇对村党组织及村民委员会成员统一进行了上岗培训。镇自查后,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写出书面报告,迎接省、市、县抽查。

四、组织领导

镇党委把村级班子换届选举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努力解决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掌握选举工作情况;要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做好村党组织的选举工作,按照有关程序,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要及时查处换届选举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加强治安管理工作,整治农村的黑恶势力,确保有良好的选举环境;要指导村级财务清理和加强财务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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