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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磨市镇结合第七届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探索在全镇各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日前,随着村“两委”班子尘埃落定,全镇12个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也全部产生。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委、镇政府十分重视,结合第七届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了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在镇、村两级成立了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领导小组,由镇委、村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镇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对村党组织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内容和操作规程,提高认识,增强工作针对性。还利用电视、网站、标语、横幅等媒介,广泛宣传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严格程序,把好关口。一是把好候选人确定关。村民监督委员会设成员3-5名,其中主任1名,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兼任,其他人员采取回避制度。候选人在全体村民代表中产生,由党组织提名,镇委把关。二是把好候选人考察关。联村干部与村党组织组成考察组,通过召开村干部座谈会、上门走访群众等方法,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作为镇委审核的依据。三是把好选举关。把经镇委同意的候选人递交村民代表会议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并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三、着眼规范,完善制度。一是规范组织名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过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效做法,把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名称统一定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二是规范机构设置。考虑到与过去组织设置的连续性,在原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不再设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其职能由村民监督委员会行使。三是规范选举产生程序。规定村民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四是规范工作职责。制定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章程》、《村务民主管理制度》、《村民民主监督制度》,明确具体职权和义务,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建立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成员培训、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年由村民代表进行民主测评等制度,保证监督有章可依,提高监督水平和效果。
各村通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形成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使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真正落实,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从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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